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会议和乡(镇)长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拟定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问题的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做好政府法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的指导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
1.当好决策参谋。一是坚持县政府工作要点按月梳理制度,提出工作安排建议,增强政府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二是进一步完善主任办公会制度,每周梳理汇总县政府重大工作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报送县政府领导参阅。
2.做好综合协调。一是牢固树立“办公室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周密安排,严密组织,加强衔接,提升执行力。二是严格执行办公室相关规范流程,上传下达准确、及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工作运转高效有序。三是坚持依法办事,积极主动与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沟通,切实做好四大班子之间的协调工作;加强与乡(镇)、部门的协调,促进了全县工作的整体推进。
3.着力提高办文质量。一是不断优化文件流转程序。严格执行《青神县政府办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坚持按程序、按规范办理公文,落实专人监管、专簿登记、签字流转。严格执行公文纠错制度和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备份装档,保证公文处理不延误、不泄密。二是不断提高文稿拟写质量。树立精品意识,加强文秘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坚持重大文稿集体讨论制和集体修改制,强化文稿审核,力争让所有文稿紧扣工作重点、反映工作状况、落实领导要求、展现最高水准。三是不断提升政府系统办文水平。
4.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推进政府公开力度,拓展政务公开范围,设立重点信息公开专项页面,制发《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32个部门和10个乡镇实现一站发布多站共享。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提供10大领域52项民生服务,考试、报名、公交线路等生活信息实现网上查询。加强政民互动,可写信打电话“对话县长”,政府与市民之间的“绿色通道”更加畅通。2015年,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位列全省第13位(全市第一位),比2014年上升了102位。
5.突出办好网上信访等工作。全年共成功办理市长热线385件,县长热线40件,网上信访及县长信箱265件,回复率100%。围绕政府工作和社会热点,开展征集调查35次,在线访谈3期,及时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的诉求。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正局级机构3个(法制办、应急办、督查室),副局级机构2个(效能办、信息办)和股级机构4个工9个科(股)室。现有在职人员45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60人。另有遗属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县政府办收入决算总额为10625123.1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625123.10元,支出决算10625123.10元,其中:行政运行4972422.36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52536.28元,事业运行90243.26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66236.00元,行政单位医疗109382.00元,住房公积金334303.00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政府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政府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1.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3.4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为10337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0337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无出国(境)任务,2015年新增了出国(境)任务。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6.89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1.90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96批次,5517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7.2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21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0.37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政府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8日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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