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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发改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24年02月05日  来源:县发改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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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简介

1.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负责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负责组织单位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负责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体制改革中重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对有关重大经济政策的实施进行评估。

2.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贯彻执行工程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负责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按职责分工受理投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4.分析全县投资状况,研究提出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编制政法、城建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审批。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5.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改革。

6.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并实施。

7.统筹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进程,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取国家和省能源项目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

8.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并指导协调项目实施。组织、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同城化地区之间合作交流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重点合作项目。分解下达阶段性和年度目标任务,督促项目事项实施落地,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评估。承担县成眉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同城化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9.提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建议,拟订全县价格改革方案,监督规范政府价格定价行为,组织价格听证。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公益服务性收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列名管理服务价格,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

10、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粮食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规划。负责粮食国统国有资产安全等监管工作。指导全县物资储备管理,承担粮食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物资储备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作。

(二)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抓好项目谋划争取。做好协调沟通,力争把储备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到招标投标阶段,形成实物工作量。争取特别国债,争取中省预算内项目投资,争取奖补资金等政策资金投入。

2.加大省市重点项目争取。加强与省发改委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委项目推进中心的衔接。继续推进“红黑旗”工作机制。对每个项目挂旗作战,定期分级精细调度、从严督查通报,促进全县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

3.扎实推进招投标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系统治理。二是继续强化责任担当。强化治理成果运用。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随机核查、公开督查)形式扎实推进招投标监管工作。协调并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联动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投资工程质效。

4.提升救灾物资储备能力。认真履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职能,根据年度救灾物资储备计划,及时做好物资采购工作,对救灾物资实行动态化管理。按新增储备计划要求,完成稻谷储备、轮换工作,保障政策性储备粮油安全。完成眉山市青神县粮食仓储设施(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并投入使用。

5. 扎实抓好农村经济发展。谋划扑好农业、水利、林业等“三农”建设项目包装储备对上争取。抓好2024年专项资金以工代赈项目申报和实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经编委核定行政编制18个;下属事业编制20个。现在职35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19人。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青神县项目工作协调服务中心、青神县价格认定中心和青神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发展和改革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2742.3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98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转以工代赈项目和仓储设施(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到本年预算。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274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7.43万元,占49.5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8.60万元,占7.61%;上年结转1176.35元,占42.89%。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支出预算274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2.53万元,项目支出2109.8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742.3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8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转以工代赈项目和仓储设施(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到本年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08.60万元,上年结转1176.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8.60万元,农林水支出533.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55.8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57.43万元,比2023年减少107.5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以及缩减项目开支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4.62万元,占18.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0万元,占2.06%;卫生健康支出37.03万元,占1.35%;城乡社区支出208.60万元,占7.61%;农林水支出533.75万元,占19.46%;住房保障支出46.18万元,占1.6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355.80万元,占49.44%。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改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492.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改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6.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7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4.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8.00元,主要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9.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60万元,主要用于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其他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533.7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欠发达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6.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40.44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支出。

13.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792.6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粮油和物资事务方面的支出。

1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40.47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和临时储存粮油的补贴支出。

1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油差价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332.37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油差价补贴支出。

16.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4.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家粮油储备支出。

17.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应急物资储备(项)2024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防汛抗旱物资等应急物资储备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2.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2.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2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6.00万元,差旅费19.21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3.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0.92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11.68万元,福利费22.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0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6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208.6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专项经费、成眉合作推进经费、依法治县专项经费、纪检工作经费、以工代赈项目编制经费、《县域经济》协办经费等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2.9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8万元,增加0.37%,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采购计划7.0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有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的年度绩效总体目标是:做好发展和改革的相关工作,重点推进项目谋划实施,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2024年度各项目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 成眉合作推进工作经费:推进成眉合作,参与双城经济圈对上合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2. 纪检专项工作经费:监督执纪,无违法乱纪现象。

3. 粮食监管(检测)专项经费:加强粮食监管,保障粮食安全。

4. 依法治县专项经费:开展法治宣传,依法依规行政。

5. 维稳工作经费:维护社和谐稳定。

6. 储备粮油承储费用:保障县储粮食安全。

7. 县储粮油费息价差补贴费用:保障县储粮食安全

8. 粮食资产管理维护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9.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确保2024年省、市、县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10. 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按期足额支付粮食财务挂账的银行利息。

11. 应急成品粮油轮换价差补贴: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安全。

12. 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管理:顺利完成物资采购及储备,保证物资安全。

13. 超标不达标稻谷承储处置:保障县储备粮食安全。

14. 《当代县域经济》协办经费:利用专家资源和宣传平台作用,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15. 以工代赈项目编制费用:对以工代赈项目进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提出合理性建设,选择技术路径,进行设计等。

16. 党建工作经费(含党员教育培训费):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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