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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8年10月20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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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有关具体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体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按管理权限审批和管理全县民办学校。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和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管理全县的教育、体育援助。

5.负责组织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各类学校的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规划全县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建设,实施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考试和证书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7.规划指导全县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9.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

10.指导全县竞技体育工作,指导全县体育竞赛,负责组织参加市级综合性运动会和承办县级综合性运动会,负责全县学校体育和业余训练工作。

11.负责体育产业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12.指导教育、体育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指导有关教育、体育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部门推进校地合作。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全县教育体育工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145”工作思路,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打造“学在青神”品牌,教育体育事业全面发展进步。

1.改革创新增内涵,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2.协调发展优结构,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3.强基固本促公平,保障服务显著增强。

4.依法治教正行风,教育治理有效加强。

5.全民健身强活动,体育工作不断进步。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2017年末在职职工1369人,其中机关公务员9人,事业人员1360人,退休人员858人。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系统共有28个一级预算单位、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总计27266.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240.19万元,事业收入1026.60万元。

2017年支出总计2885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73.03万元,占62%;项目支出10878.71万元,占38%。

收入较2016年增加3249.35万元,支出较2016年增加4023.6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预算,政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240.19万元、支出27825.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99.41万元,增长14.8%;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73.71万元,增长17.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15.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26.56万元,增长1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15.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万元,占0.01%;教育支出23868.05万元,占87.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78万元,占0.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7.89万元,占7.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63万元,占0.26%;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1196.59万元,占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万元,比2016年增长105%。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23868.05万元,比2016年增长8.56%。主要用于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离退休人员支出以及学校建设。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78万元,比2016年下降74.7%。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的建设及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7.89万元,2016年该科目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63万元,2016年该科目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5万元,2016年该科目无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河长制”的环保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1196.59万元,比2016年增长9.62%。主要用于机关及各级各类学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65.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1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5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7.5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7.4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79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1.96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辆移交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4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万元,比2016年增长48.71万元,增长94.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教育体育系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1.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37.18万元,主要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学前教育提升工程,中职特色专业建设及公共体育实施建设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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