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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司法局关于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2年01月13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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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 ……………………………………………………4

二、2020年主要工作…………………………………………………4

三、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9

第四部分 附件……………………………………………………… 21

第五部分 附表……………………………………………………… 2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9

二、收入决算表 ……………………………………………………29

三、支出决算表………………………………………………………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9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9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9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9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9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9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9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2.制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宣传;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指导、管理、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司法局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政法工作、两法衔接和推进全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先进集体;10余名干警荣获省司法厅、县委县政府表彰;《青神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现状与问题探析》调研课题被市法学会、市社科联评为优秀奖。

  1. 深化“四大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1.深化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性教育、专题学习、主题党课、慰问贫困党员等活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局党组2020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计划;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反馈的2个问题,以“清单制+责任制”的方式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年未出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和负面舆情。

    2.深化思想建设。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我为群众站好岗”、“为疫情防控捐款活动”、“云扫墓”纪念革命先烈,“我为贫困户做点事”“两会热点话题大讨论”等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建川博物馆开展党性教育、观看红色电影《古田军号》,选派5名同志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治轮训班和2名同志参加铸魂班培训,抽调2名同志参加巡察工作。制定“干部小讲堂”活动实施方案,依托每月15日、29日干部职工例会,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领导带头、人人登台”方式每名干部职工轮流上台讲课,目前组织开展“干部小讲堂”14期。

    3.深化组织建设。按照要求,今年发展对象1名,按期转正2名党员,新提交入党申请书3名。制定《青神县司法局2020年结对联系贫困村工作计划》,局领导干部先后4次到村调研、走访慰问联系户,为贫困户种植柑橘树70余棵,资助贫困户危房改造、厕所革命等近1万元。扎实开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包保工作,深入包保小区开展了“护航竹博、你我同行”党建大联盟、环境卫生整治、普法宣传等活动。

    4.深化作风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采取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组织定等形式,重点查找岗位权利、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截至目前,共查找股室的廉政风险点25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3个。通过廉政风险排查,今年与新执业的4名公职律师和1名援助律师签订了廉洁承诺书。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依法治县统筹作用。

1.发挥协调作用。印发《关于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协调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县11个部门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我县探索的审慎包容“容错整改”机制入选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做法,同时入选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案例”。探索创新城市治理新机制“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完成《青神县法治营商环境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调研,被《眉山法学》刊载。

2.抓好依法防控。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编发依法防控短信20万条。加大疫情防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等重点部门疫情防控行政执法进行指导,解答执法问题法律咨询10余件,提出问题对策建议3条。统筹律师、调解、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疫情防控党员先锋服务队,通过网络、热线、微信、入户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线上调解和上门宣传,为疫情防控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59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5次,排查矛盾纠纷165件,成功化解162件,防止民转刑纠纷1件。

3.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严把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关口,对全县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未发现不一致情况。全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64件,向市政府、县人大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收到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14件。组织召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专题调研座谈会,加强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督促指导,抽取全县行政处罚案卷36件进行了案卷评查,依法开展执法证年审,审核通过242件。组织全县156人开展了2020年度青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办理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率100%。

4.助推乡村振兴。围绕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县创建,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级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覆盖率达100%。全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5件,调解各类纠纷6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1998件,引导其他法律服务200余件,提供法律服务2500余次,“12348”热线提供服务160人次。围绕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及时更新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库,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04个,调解员900名,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14名。成立青神县商会、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老郑、老宋个人调解工作室。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87起,调解成功873起,调解成功率达98.4%。

(三)发挥三大职能,树立司法行政正面形象。

1.加强“两类特殊人群”监管。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落实“一周六月”、定位管理、点验、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度。全年接受调查评估委托54件,社区矫正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制定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开展《社区矫正法》网络知识竞赛,网络访问量达9288人次,参与答题群众2500人次。扎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印发《2020年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开通视频探监系统,已视频探监12人次。召开安置帮教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安置帮教对象大排查“清仓行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印发《2020年青神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开展了“百名法官送法进百村(社区)、百企、百校”“法治文艺进万家”主题活动32场次,印制“民法典七进”宣传资料10万份,邀请著名民法学家梁慧星教授就民法典的若干问题开展讲座,邀请律师开展专题讲座,各单位分别开展了《民法典》线上学习、线下研讨,做到领导干部学习全覆盖。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以“面对面”的形式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答疑解惑,发放《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资料6000余份、普法宣传物品500余份。打造诸葛村、杨柳漕村民法典主题法治广场。扎实做好“七五”普法收官验收工作。

3.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制作发放公共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春季专项行动。现已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49件,提供服务62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深入全县16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建立专项体检档案17份。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已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3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66人次。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县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05件,完成目标任务161.5%,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1998件,完成目标任务106.8%,提供法律服务2125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06.25%。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教育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学习4次。

三、机构设置

青神县司法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各650.20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6.91万元,下降16.33%。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650.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2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65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69万元,占85%;项目支出96.51万元,占1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0.2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91万元,下降16.33%。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6.91万元,减少16.33%。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0.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24万元,占0.34%;公共安全支出(类)574.75万元,占88.39%;科学技术支出(类)5万元,占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79元,占6.12%;卫生健康支出(类)22.76万元,占3.50%;农林水支出(类)1.77,占0.27%。住房保障支出(类)3.9万元,占0.6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29.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支出决算为43.4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9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安全(款)突发公共安全卫生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控制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8万元,占9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7万元,占9.16%。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8万元,减少6.29%。主要原因是规范公车使用,降低开支。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保险、加油、维修、保养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02万元,增加8%。主要原因是为单位在本年度内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接待管理。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56万元,比2019年增加3.3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办公支出略有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青神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1万元,主要用于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购置(空调1台,打印机2台,文件柜3个,办公椅17个)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对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支出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逐渐丰富和完善。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部门决算中反映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0年法律援助项目预算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万元,其他资金0元,2020年该项目支出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经费的投入保障了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的各个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法律援助

预算单位

青神县司法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5

执行数: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中-财政拨款:

5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对应援对象进行法律援助。

全年受援人次达到2208人次,完成法律援助刑事案件46件,民事59件,其中刑事占比达到45%相较往年比例有所提升,从数据看出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弱群众了解并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法律援助基本对象覆盖率(%)

>= 100

100%

质量指标

法律援助案件完成率(%)

≧90

161%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0年

2020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达到市司法局、县政府工作目标

达到目标

3.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监〔2021〕19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对本部门2020年的整体支出绩效运行情况开展自评工作,《青神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2020年青神县司法局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监〔2021〕19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对本部门2020年的整体支出绩效运行情况开展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单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设办公室、法制调研和督察股、合法性审查股、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工作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律师工作股和政治处等内设机构,2019年“撤乡并镇”后下设青竹司法所、西龙司法所、瑞峰司法所、罗波司法所、白果司法所、高台司法所、汉阳司法所7个派出机构,两个下属事业单位青神县法律援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青神县公证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为股级)。

(二)单位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2.制定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宣传;

3.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公证工作;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指导、监督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指导、管理、监督全县法律服务市场;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经编办核定,我局有政法专项编制和乡镇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共31名,参公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2020年我局有在职人员33人(其中:公务员29人、参公2人、事业编1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2020年新增退休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收入为6,502,022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02,022元,财政拨款收入占100.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合计为6,502,022元。其中基本支出5,536,912元,占86.16%;项目支出965,110元,占13.84%。

基本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36,912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1,32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45,59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项目支出965,110元,其中:

2020年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因素)30,000元,用于支付律师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2020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80,000元(其中办案经费17万,业务装备经费11万),用于支付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第二笔费用及其他司法支出。

2020年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40,000元(办案业务9万元,业务装备7万,法律援助8万),用于支付办案业、业务装备、法律援助相关支出。

法律援助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律师下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和支付法律查询服务系统费用。

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17,710元,用于发放驻村书记生活补助和差旅费。

普法宣传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七五”普法工作支出。

人民调解专项经费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扫黑除恶资料印刷费用及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用。

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经费140,000元,下拨给青竹司法所、白果司法所合计50,000元用于特殊人群管理,其余用于局机关及司法所开展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支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补助17,400元,用于发放职工疫情防控期间加班补助。

依法治县专项经费50,000元,用于支付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办公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现行的有关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明确绩效目标,严格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同时,将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二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

(二)部门绩效管理

一是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层层审核,做到绩效目标设置指向明晰,预算和目标高度匹配,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明确量化,效益目标编制全面完整。二是加强绩效运行评价,定期对整体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同时,加强学习预算绩效相关文件,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司法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从整体情况来看,青神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从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方案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实施科室加强日常监督。

(二)存在问题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局偶尔存在因报账资料收集、整理、审核等原因,导致支付、打款不及时,导致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小于下半年预算执行进度的情况。

(三)改进建议

今后我局将继续延续之前的优点,完善和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查漏补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资金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办理资金结算,确保项目预算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神县司法局

2021年9月26日

青神县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绩效指标

指标

分值

自评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部门预算管理(80分)

预算编制(30分)

目标制定

10

10

目标实现

10

10

编制准确

10

9

预算执行(30分)

支出控制

10

9

动态调整

10

9

执行进度

10

9

完成结果(20分)

预算完成

10

10

违规记录

10

10

绩效结果应用(10分)

信息公开(2分)

自评公开

2

2

整改反馈(8分)

结果整改

4

4

应用反馈

4

4

自评质量

(10分)

自评质量(10分)

自评准确

10

9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95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上一条:青神县司法局关于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司法局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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