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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财政局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10月28日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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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定和执行青神县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及中长期财政规划;拟定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全县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订,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县财力的建议。

2、拟定全县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议方面的管理办法。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

3、编制年度县级预算并提请县政府审查同意;受县政府委托,向全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4、根据国家税法和授权,拟定地方税收、政策及实施细则,监督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联系、协调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

5、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订需要全县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6、管理县级政府的社会保障支出;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7、负责财政评审投资工作,包括对县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查。参与拟定正方形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8、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建账监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管理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千方百计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二是加大对上争取力度。深入研究财税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促发展补助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是统筹调度财政资金,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支出和重大项目保障力度,确保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支出占比超过全市区县平均水平。

四是深化财政改革,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完善“支出必问效”机制,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五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强化财政干部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扩展廉政风险防控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实施财务监督的县政府工作部门。2014年末在职职工77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事业人员34人,退休人员15人,临时工8人。

青神县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青神县财政局收入总额为887.1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87.17万元,相应支出887.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810.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9.90万元,医疗卫生31.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53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财政局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810.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9.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31.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5.5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3-1:





部门收支决算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决)算数

项目

预(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887.17

一、一般公共服务

789.82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人大事务



三、事业收入


行政运行



四、其他收入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财政事务

789.82




行政运行

499.7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65.12




机关服务





预算改革业务

60




财政国库业务

40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5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21.4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50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5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9.90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9.90




七、医疗卫生

31.42




医疗保障

31.42




行政单位医疗

31.42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19.00




农村综合改革

3.00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3.00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款)

16.00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16.00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25.53




住房改革支出

25.53




住房公积金

25.53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预备费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收入合计

887.17

支出合计

887.1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上年结转和结余





收入总计

887.17

支出总计

887.17


附件3-2: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备 注

一、一般公共服务

789.82

499.70

290.12


财政事务

789.82




行政运行

499.70

499.7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65.12


165.12


机关服务





预算改革业务

60.00


60.00


财政国库业务

40.00


40.00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5.00


25.00


二、公共安全





三、教育





四、科学技术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21.40

21.4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50

1.50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50

1.50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9.90

19.90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9.90

19.90



七、医疗卫生

31.42

31.42



医疗保障

31.42

31.42



行政单位医疗

31.42

31.42



八、节能环保





九、城乡社区事务





十、农林水事务

19.00


19.00


农村综合改革

3.00


3.00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3.00


3.00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款)

16.00


16.00


化解乡镇其他公益性债务支出





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16.00


16.00


十一、交通运输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六、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

25.53

25.53



住房改革支出

25.53

25.53



住房公积金

25.53

25.53



十九、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二十、预备费





二十一、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二、其他支出





合计

887.17

578.05

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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