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牵头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政策。
(7)牵头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
(8)贯彻落实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贯彻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10)牵头拟订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
(11)统筹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各类人才队伍和群体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抓好民生之本。统筹部署“就业优先战略、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做好困难人员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2.做特创业。大力开展全民创业行动,着力推进创业、就业工作,加大对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引导管理,加强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帮扶指导高校毕业生创业。
3.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评审,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纠错等工作。
4.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征缴扩面和强化监管为重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养老保险改革。
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
6.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认真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用工管理,进一步做好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7.强化机关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按照一线锻炼、多岗交流、系统培养的思路,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选派优秀、年青干部充实到经济、维稳第一线。
8.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向企业推荐大学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9.深入开展企业军转干解困和维稳以及人事编制系统信访工作。
10.推进单位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末在职职工43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25人。退休人员8人。
青神县人社局下属二级决算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9529.5481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529.548169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9529.5481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7.86771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444.12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536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6969.69741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农合合并到人社局,项目资金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人社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57.8677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5444.126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7.553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同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3.2531万元,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495人次。主要接待省、市对口部门和周边区县相关单位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用餐和招商引资所发生的费用。与2014年相比增长了16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接待事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44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4489万元。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劳资纠纷调查调解仲裁工作,小额担保贷款调查,高校毕业生创业调研,工伤调查等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与2014年相比下降了71%,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用车需要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0.892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2.93万元,其中货物类2.93万元,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9日
上一条:青神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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