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贯彻国家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各乡(镇)集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推广;负责乡镇的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施工管理;负责村镇统一开发、村容镇貌、环卫与绿化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农村建房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监察执法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年农村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取得显著成效。
2、推进“百万安居工程建设行动”,完成2019年度新村农房建设任务约450户。
3、完成年度农村“四类对象”危房改造目标任务128户,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4、指导省级特色镇(西龙镇)、省级百镇建设试点镇(西龙镇、黑龙镇、汉阳镇、河坝子镇)完成年度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5、加强农房设计管理,确保风貌塑造,严格按《青神县新农村农房建设通用图集》65个方案供建房户选择,确保通用图采用率达100%,杜绝无图施工。
6、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全年0事故。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8人(事业编制18人)。现有在职人员16人(事业人员16人),退休人员8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4人。(见批复表附表5)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795,077.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5,077.14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795,077.1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543.46元,卫生健康支出113,222.79元,城乡社区支出1,293,138.89元,住房保障支出170,172.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321,915.14元。主要是建筑设计室转制,4个事业人员增加到村镇建设监察中队,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1,795,077.14元,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1,293,138.89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等。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543.4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113,222.79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70,172.00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95077.14元,其中:
人员经费1448538.2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346538.8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2019年无项目绩效。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6,538.89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19年,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房地产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城市规划服务中心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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