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住建局是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管理和建设;负责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对全县建筑行业进行管理的政府部门。
2017年重点工作:1.启动滨江新区开发;2.实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3.运营三大综合体;4.做好安置房交房工作;5.实施市政道路建设;6.抓好违章建筑查处;7.做好防震减灾和人防宣传工作;8.做好内审工作。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2人,现有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6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38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17年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434,449.00元,其中:经费拨款4,029,293.00元,经费补助200,000.00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6,205,156.00元。
(二)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0,434,449.00元,其中:人员支出2,362,792.00元,日常公用支出623,14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2,395.00元,项目支出7,176,116.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财政局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3,514,849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城乡社区事务中市政项目有所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3,258,333元,是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治理办、防震减灾局、城市监察大队、征收与服务补偿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7,176,116.元,是用于保障住建局机关、治理办、防震减灾局、城市监察大队、征收与服务补偿中心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33.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13.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6.61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事务969.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支付市政项目工程款,支付街道路灯电费、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程款、支付项目拆迁安置补偿款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住建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23,146元。(数据出处:公开表3-1中公用经费总额)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下一条:青神县村镇建设监察中队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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