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城市规划局是负责全县规划、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风景名胜区内的规划管理和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2016年的主要工作是:
(一)完成《青神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审批及备案工作,完成《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审工作。
(二)完成《青神县中心城区消防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
(三)完成青衣大道和竹艺大道北段风貌改造工作。
(四)编制《青神县城市道路及建筑景观风貌设计导则》。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城市规划局现有在职人员10人。
三、2016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16年青神县城市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40535.00元,全部为经费拨款。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0535.00元,其中:人员支出598679.00元,日常公用支出21046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394.00元,项目支出16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城市规划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规划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规划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规划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青神县规划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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