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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水务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3月25日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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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水务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16年主要工作:

1、实施并完成2015年中央预算内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的建设任务。

2、实施并完成2014年复兴水库水源保护区沙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3、实施并完成2015年省级水资源费项目的建设任务。

4、实施并完成2015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的建设任务。

5、实施并完成2015年中央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

6、实施并完成2015年思蒙河南城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

二、部门概况

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西山片站,东山片站、复兴、官厅、青龙水库管理处,鸿化堰片站、鸿化堰管理处,河管处、防办,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水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494.530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84.530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1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94.530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054.4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3.68856万元,医疗卫生38.27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721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096.399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水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30万元;2、上牛寺电站拆除补助、青龙水库仁寿淹没区生产生活补贴、9座供水站土地租金各3万元;3、水利工程水毁及岁修经费30万。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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