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水利局职能简介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水利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编制全县水利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农田灌溉、农业节水和抗旱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等。
(二)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重点工作
1.着力补齐短板,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推进青神县鸿化堰引调水改造工程、青神县鸿化堰2023-2025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推进青神县思蒙河西龙镇长池鹰台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黑龙大堤回水湾段渗水抢险加固工程、青神县思濛河青竹街道白塔大兴段和光辉段防洪治理工程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2.聚焦水质改善,纵深推进河湖长制。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继续紧盯河湖长制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和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稳步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3.坚守“三不”底线,狠抓防汛减灾能力提升。充分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优化汛情分析;加强防汛减灾培训宣传,普及防汛减灾自救互救知识,强化群众防汛减灾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加强对隐患点的巡查、排查、监测力度,确保信息畅通,构建“县、乡、村、组、点”五级联防联控体系,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坚持节水优先,狠抓水资源管理。以“三条红线”管理为着力点和抓手,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工作,加大水事案件查处力度,力争2024年5月底通过水利部复核,最终建成国家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水利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3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27人。青神县水利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8936.814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08.6644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8936.8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9.3852万元,占85.7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7.4292万元,占14.29%;上年结转收入6288.046万元,占70.36%。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支出预算8936.8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5.4614万元,项目支出6661.353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936.814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708.66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9.3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7.42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288.04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社保保会和就业支出266.7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69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6.7327万元,农林水支出8035.53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12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9.3852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80.968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78.4168万元),比2023年增加3678.355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7268万元,占3.00%;卫生健康支出147.6967万元,占1.7%;城乡社区支出326.7327万元,占3.6%;农林水支出8035.5334万元,占89.91%;住房保障支出160.1247万元,占1.8%。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75.461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水利事务(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6661.3530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1.90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4.80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养老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5.244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2.452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0.1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75.46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7.1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388.26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4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劳务费15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7.4292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67.8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收入1009.62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7.4292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水利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青神县水利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8.265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65万元,增加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水利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神县水利局有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河长制专项经费: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2)砂石管理专项经费:科学规划组织全县砂石资源拍卖出让工作,规范管理全县砂石市场,打击查处偷盗采砂石保护国有资源;
(3)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确保全县23座水库、供水工程及其他渠道等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水资源公报编制、专项债券项目编制费、水土保持专项经费: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建设。
(5)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做好农村供水的保障工作。
(6)复兴水库管理经费: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提升水源地环境管理和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7)小二型水库管理员报酬:保证20座小型水库的正常运行,按时兑现库管员的报酬补助,维护一方稳定;
(8)驻村第一书记生活保障经费:做好第一书记的保障工作;
(9)水利工程水土流失水毁岁修补助:对鸿化堰灌区和复兴、青龙、官厅水库灌区的沟渠水毁进行修复及岁修,以保证大春生产用水,为保证今年大春水稻的适时栽插、水稻丰收奠定了基础;
(10)青龙水库仁寿淹没区生产补贴:及时生产生活补贴拨付仁寿洪峰乡,以保证地方安定团结,维护一方稳定;
(11)山洪灾害防治监测运行维护费:建立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制度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维护经费,强化检查指导和培训演练,充分发挥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重要作用。
(12)上牛寺电站拆除补助:保证南城镇红桥社区(上牛寺电站拆除)处的鸿化堰渠道畅通,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
(13)2024年复兴等三座水库淹没区粮食补助:及时将粮食补助拨付到乡镇村社,由乡镇村社负责足额兑付给农户,确保生态建设顺利推进,以及社会稳定。
(14)防汛抗旱及物资储备经费:为全县防汛工作提供保障。
(15)通济堰经费:保障通济堰青神灌区群众生产和生活用水的需要。
(16)工业供水运行管护经费:保障青神班布工业园区生产用水的需要,促进社会发展。
(17)设施设备租用费用:保障下属单位正常办公。
(18)党建工作经费(含党员教育培训费):保障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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