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县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水务行政管理的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2015年主要工作:
1、实施并完成2013年、2014年中央预算内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的建设任务。
2、实施并完成2014年复兴水库水源保护区沙溪河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3、继续实施并完成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鸿化堰灌区节水改造项目的建设任务。
4、实施并完成2014年中央小农水重点县的建设任务。
5、实施并完成2014年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任务。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水务局2015年末在职职工116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109人。退休人员68人。
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9个(西山片站,东山片站、复兴、官厅、青龙水库管理处,鸿化堰片站、鸿化堰管理处,河管处、防办,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0023.3044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023.30447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年初结余和结转0万元。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10023.304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3.8433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7.85676万元,医疗卫生25.56816万元,农林水支出8674.2476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788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水务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3.8433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856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5.568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81.788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4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2.1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3.15万元(占21%),主要: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做到该支才支,不该支决不支;二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作检查,以及兄弟单位来访学习交流等产生的误餐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1786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5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主要用于水务日常业务(春灌、防洪、工程建设等)开展、对上争取项目以及省市县对项目验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青神县水务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00.6984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青神县水务局
2016年10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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