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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21年03月02日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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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局是主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有关农业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建议,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负责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开展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初审、转报和监督管理。

6.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初审、转报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负责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畜禽屠宰管理职责;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导实施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规章、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县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

15.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强化产业扶贫、强化扶贫扶志,积极推广“扶贫+合作社”“扶贫+农村电商”等模式,让贫困户收益最大化。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电商、家庭农场等,促进就业。持续针对低保户、缺劳动力户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

2.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基层治理机制有效结合。持续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管护机制,纳入基层管理机制体制中,推动人居环境长期发挥作用。

3.深化农村改革试点与形成可推广经验相结合。顺利完成全国、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完成深化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工作、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省级试点,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半篇”文章,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4.做好现有项目推进与来年项目争取工作。加快推进厕所革命重点县、晚熟柑橘集群县、长江面源污染治理、德康生猪、高标准农田等重大项目,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积极向上汇报,争取更多项目在青实施。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1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192人)。现有在职人员186人(其中公务员27人,参公人员11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143人),退休人员12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306人。另有遗属25人。青神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青神县农村经营服务站、青神县农村能源开发服务中心、青神县农机化发展和农机安全服务站,其他事业单位20个,青神县畜牧站、青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中心、青神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青神县农业技术推广和经济作物站、青神县农业科教站、青神县农田建设促进中心、青神县植保站、青神县农业综合执法服务中心、青神县种子站、青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服务中心、青神县农村基金合作会资产服务中心、青神县饲料工业开发服务中心、青神县汉阳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瑞峰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高台乡农业农村站、、青神县白果乡农业农村站、青神县罗波乡农业农村站、青神县西龙镇农业农村站、青神县青竹街道农业农村站、青神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见批复表附表5)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批复表1)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0,394,553.2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394,553.2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70,394,553.2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3,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0,216.62元,卫生健康支出1,590,907.71元,住房保障支出2,372,603.04元,城乡社区支出14,050,000.00元,农林水支出47,217,825.89。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减少2,040,433.69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减少原因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将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10%,“三公”经费较上年压减3%。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94,553.26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0,590,433.69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将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10%,“三公”经费较上年压减3%。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193,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0,216.62元,卫生健康支出1,590,907.71元,住房保障支出2,372,603.04元。(见批复表2)

基本支出24,810,883.26元,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批复表1—2)

项目支出45,583,670.00元,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批复表1—2)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附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43,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3,044,978.00元,主要用于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266,54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5,999,177.89元,主要用于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5,921,170.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18,960.00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5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42,047,825.89元,主要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372,603.0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4,72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995,848.00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69,648.62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27,424.7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63,482.95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批复表3-1)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810,883.26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71,321.5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639,561.6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0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见批复表6-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2021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出栏生猪补贴:完成4.8637万头生猪补助任务。

2.2021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保障动物防疫、重大动物疫病处置。

3.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171台(套);农机购置补贴年度资金兑付率≧90%;培育高素质农民111人;建设长期稳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参加5天以上脱产业务培训德基层农技人员40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

4.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增殖放流经济鱼类50万尾,珍惜鱼类10.14万尾;开展1个县域耕地质量数据库更新评价玉蟾编制;增殖放流区域内抽样调查满意度≥80%。

5.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增加收入,安居乐业。

6.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

7.办公场所租赁费(含新办公区设施采购):完成办公室搬迁。

8.合作社培育专项经费:完成各级示范社评审;召开合作社论坛及交流发展会质量提升与多元化发展论坛暨合作社观。

9.纪检组监督执纪专项经费:完成纪检组监督执纪工作。

10.狂犬病防疫、非洲猪瘟等检测经费:犬只免疫率95%(城区100%)以上、抗体合格率70%以上,犬只拴养率95%(城区100%)以上,狂犬防制知识宣传群众知晓率95%,一户一犬得到率90%以上。犬伤人伤口正确处理率100%,犬伤患者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100%,无狂犬病死人事件发生;非洲猪瘟等检测率100%(来样全检),无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

11.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在全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完成省市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8%以上,区县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对各乡镇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抽样,检测常规农药残留;抽检粮食作物,测定重金属指标上。

1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等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经费(含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经费):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宅基地改革,做好三资和农村宅基地管理,为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促进农业现代化助力。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纠纷调解仲裁能力,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我县农村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

13.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补助经费:保障第一书记补助。.

14.青神县天然水域禁捕(退捕)专项经费(含执法):开展2021年我县天然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完成145名渔民退捕就业创业、安置保障;保护区永久性禁捕、非保护区10年禁捕工作。完成对种植业,畜牧,渔政(十年禁捕),农资宅基地等日常巡查和案件处理。

15.青神县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专项经费:创建全省示范乡镇1—2个、示范村1—2个。

16.特色产业扶持资金(执行中下达):通过扶持标准果园建设、椪柑销售、品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等,促进椪柑产业提档升级。

17.无害化处理项目(含动物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处理):开展2021年全年我县病死动物及畜禽产品收集和集中无害化处置。在全县镇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地膜回收工作,集中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地膜。

18.乡村振兴:椪柑产业发展资金(含东坡味道)(执行中下达):味道办开展技术培训等,完成全年椪柑产业、东坡味道发展任务。通过扶持标准果园建设、椪柑销售、品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等,促进椪柑产业提档升级。

19.乡村振兴专项经费(含农民增收和农村居民住户调查、脱贫攻坚):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建设幸福美丽宜居乡村。开展农民增收和农村居民住户调查记账业务指导、培训、走访、慰问等,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正确反映全县农村居民收支和增收状况,努力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20.乡镇畜牧兽医站退休职工遗留问题处置:乡镇畜牧站退休职工53人2020年生活补贴补差。

21.援藏援彝干部补助:按时按要求发放援彝援藏7名干部补贴。

22.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完成职业农民制度试点项目培训、会议、认定证书颁发等。

23.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完成禁捕相关工作:退捕渔民社会保障补贴,禁捕宣传动员、提前退捕奖励、执法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319,961.69元。比2020年减少584,718.94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减少原因是按照财政部要求,将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压减10%,“三公”经费较上年压减3%。(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见批复表附表3)

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17,09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天然水域禁捕(退捕)、狂犬病防疫、非洲猪瘟等检测经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末车辆数合计为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支出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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