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对外开放及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牵头落实县委、县政府投资促进工作部署;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投资促进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投资促进政策,牵头落实投资促进工作;承担跟踪促进重大投资项目、规范招商引资秩序、督促相关项目落实的责任;负责对违反产业布局规划和招商引资秩序的事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根据产业发展现状,负责制定和更新产业招商目录,确定本县重点招商产业;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审核、把关、准入、协调工作。
4.负责投资环境营销,包装和推介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组织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与大企业、大集团和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工作;负责落实区域合作中的招商引资项目;协助解决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重要问题。
5.负责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使用情况跟踪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及工作动态的收集、通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网建设。
6.负责研究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以及国内外同类产业投资促进政策,研究国内各地投资促进发展趋势,向县委、县政府提出相关工作对策和建议。
7.指导投资促进工作。指导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投资促进工作和投资促进人员培训工作。
8.负责建立投资促进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6年,坚持引进投资项目和资本相结合,引进人才与技术相结合,引进订单与先进经验相结合,确保全县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36亿元,其中省外到位资金26亿元,力争签约引进重大项目2个。一季度,确保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10亿元,实现招商引资“开门红”。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投资促进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经编委核定,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2 人。(其中:参公人员10人、事业人员 1人,编内聘用临时工1人)。退休人员1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合计1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神县投资促进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00.13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82.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48万元,医疗卫生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投促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招商引资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局为完成2016年全县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我局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我县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专项项目主要包括:1.2016年我局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所需工作经费96万元;
2.眉山市驻外经合局青神分局工作经费84万元;
3.党建工作经费1.2万元;
4.招商引资专项经费(执行中下达)253.14万元;
5.百名企业家走进青神工作经费46.86万元;
6.依法行政工作经费1万元;
7.“十三五”专项课题经费3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我局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我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
部门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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