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旅游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08月21日  来源:县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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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旅游业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相应的贯彻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旅游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规划、指导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青神旅游网络、旅游线路建设,挖掘、培育旅游资源和旅游产业项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县旅游服务设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向上、向外争取旅游建设资金、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加强对全县旅游产业的宣传包装和对旅游业市场的依法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的文明建设和法制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旅游事业费的管理;培训旅游业人员,建立一支业务精、素质高的导游人员队伍;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县旅游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旅游股(旅游管理股)、旅游执法大队。

(二)2015年完成工作

一、抓紧规划编制

以打造“岷江流域的璀璨明珠”为要求,完成岷江旅游经济带、中岩东坡文化城项目规划编制,做好青衣水城、汉阳水府等项目规划编制。

二、推进项目建设

1.推进中岩东坡文化城建设。完成土地、人员、债务等遗留问题处置,积极稳妥实施好征地拆迁安置、林权流转工作,启动南、北游客中心和景区山门、游步道及部分景观建设。

2.推进国际竹艺城建设。启动“竹艺之门”、如意湖片区建设,加快水竹怡庄二期建设,完善竹林湿地旅游配套服务设施。

3.推进江湾神木园建设。完善景区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成功创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4.推进红色西山基地建设。完成红色西山二期工程(纪念碑、游步道、旅游厕所等项目)建设,完成眉山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完善配套服务设施。

5.推进旅游道路建设。启动岷江东岸旅游道路(S103线)建设,做好岷江航电库区及主要干线道路绿化美化。

6.推进“老八景”保护恢复规划建设。完成“老八景”碑刻简介建设,启动“三山牧笛”、“宝镜寒潭”的恢复建设。

7.推进项目招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选择有实力、有诚信、有业绩、有团队的旅游企业合作,力争招商成功,组建青神县岷江水上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8.推进活动筹备。启动水上运动赛场规划建设,做好水上运动赛事的筹备工作。与国内一流文化演艺策划公司合作,做好大型文化演艺《印象岷江》(暂定名)的筹备工作。

三、抓好“以游为主,统筹城乡”

瑞峰镇中岩村、南城镇兰沟村要依托重大旅游项目,积极发展乡村旅游;西龙镇万沟村、白果乡甘家沟村和汉阳镇等乡镇要依托特色农业产业,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推进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庄、乡村度假酒店、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等,推进配套服务设施增量提质,促进农民转变为三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四、抓好营销宣传

与新闻媒体、旅游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合作,充分利用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开通运营的契机,加大对江湾神木园、甘家沟椪香园、万沟茶语原乡等美景,东坡竹宴、汉阳鸡等美食,青神竹编、青神椪柑、汉阳花生等特色旅游商品的宣传营销力度。重点举办好迎春灯展、竹编文化艺术节、元宵灯舞巡游、橘花节、瑞峰龙舟旅游文化节、东坡初恋地旅游文化节、乡村旅游椪柑节等文化旅游商贸会节活动。每个乡镇至少举办一次乡村文化旅游会节活动。大力鼓励、支持和指导企业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手机赌钱游戏文化旅游会节活动。结合省、市旅游部门开展的宣传推介会安排,适时举办青神旅游推介会。

五、抓好旅游安全

贯彻《旅游法》,抓好行业管理;强化旅游安全责任落实,抓好涉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处突工作,确保旅游安全。

六、抓好队伍建设

举办文化旅游体育发展专题培训班,提升涉旅干部履职能力。引进旅游专业人才和管理团队,加强对涉旅企业业主、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开展从业人员服务技能竞赛活动,评选十佳服务明星。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旅游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青神县旅游局经县编委核定编制人数6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6人。县三产办经县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人,现有在职人员3人。县旅游局和县三产办共有在职人员13人。其中公务员3人,参公人员5人,事业5人。另有遗属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青神县旅游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55.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5.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旅游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旅游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旅游局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龙舟会会节经费250000元;2、旅游重点项目推进及青神老八景保护恢复经费100000元;3、2015年会节经费50000元;4、党建工作经费13000元;5、三产旅游专题培训及评选十佳服务明星经费100000元;6、三产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850000元;7、旅游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组经费200000元;8、党建工作经费13000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表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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