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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30日  来源: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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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能是依法负责监督全县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负责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监督执法;负责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消毒管理、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监督、卫生应急等具体监督执法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1.负责全县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切实把我县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引向深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2.负责全县公共卫生监督工作:加大对全县美容美发业、旅馆等的监督检查,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负责全县学校卫生监督: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确保全县师生喝上安全、卫生的生活用水。

4.负责全县职业、放射卫生监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诊疗管理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监督管理。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职职工7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无退休人员。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7年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817856.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7856.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817856.0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27.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9053.00元,住房保障支出63676.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98274.0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专项经费和社会保障等有所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710856.00元,是用于保障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700.00元,是用于保障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8127.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9053.00元,主要用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卫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3676.00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485.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县卫监大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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