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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中医医院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6年03月28日  来源:县中医医院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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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青神县中医医院基本职能是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做好基层的医疗服务,减轻人民群众的疾患痛苦。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中医医现有在职人员91人,退休人员33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19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青神县中医医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93.66万元,其中: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3.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40.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3.36万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393.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350.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2.91万元,医疗卫生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中医医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中医医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中医医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神县中医医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中医专科建设、基药补助、取消药品加成、公立医院改革)。

1、基本支出(210020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79.75万元,

2、中医专科建设(2100202):2.00万元

3、实施基药补助县级配套(2109901):15.64万元

4、2016年省级补助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资金(2109901):13.36万元

5、中央补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2100299):140.00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离退休费(2080502):42.91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上一条:青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卫生系统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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