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承担全县医疗救助、公共卫生、疾病预防、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计生工作。
2017年主要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市委第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方针为指引,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分级诊疗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药械供应保障体系,推强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力推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二级预算单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青神县红十字会,青神县计划协会管理办公室(青神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青神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现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21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1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合计为2294.6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94.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2017年支出合计为229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77万元,占20.12%;项目支出1832.83万元,占79.88%。
收入及支出较2016年增加212.71万元,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事务有关项目预算标准有所提高。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卫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94.6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212.71万,增长10.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卫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4.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7.71万元,增长10.4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卫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4.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2万元,占1.98%;医疗卫生支出2219.24万元,占96.72%;住房保障支出27.24万元,占1.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万元,比2016年减少66.67%。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2万元,比2016年减少44%。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219.24万元,比2016年增长12.94%。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7.24万元,比2016年增长3.61%。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卫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1.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2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7.1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794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0.9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了公车改革。政府成立了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公务车辆主要用于保证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要通讯,实施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卫计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卫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22万元,比2016年增加13.44万元,增长30.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青神县卫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为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利息。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下一条: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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