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三、部门人员情况
四、2024年收支预算
附件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深化思想政治“铸魂工程”。按照要求开展好“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暨“干部作风整治年”活动,持之以恒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系列指示精神。
(二)深化尊军崇军“浸润工程”。大力宣传优秀退役军人和优秀军属典型,打造“青神县退役军人橄榄绿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双拥路”“双拥街道”“双拥广场”“双拥公交”,支持驻军部队训练、备战打仗建设;深化“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严格落实好优待抚恤政策。开展好入伍前国防宣传教育和退役返乡欢迎(五关爱、四尊崇、六必访);高质量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和优待证申领工作。推进“退役军人服务超市”建设。提高安置质效,探索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管理岗”和“公务员”考录安置方式。加强退役军人政治引领,凝聚退役军人思想,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生力军作用。
(三)深化褒扬纪念“精品工程”。严格按照中央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和省厅“烈士纪念设施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弘扬英烈文化,在全县村(社区)小广场培塑红色文化。开展好烈士寻亲和常态化联系烈属、亲属。编撰整理烈士遗属、亲属一人一档。
(四)深化就业创业“突破工程”。充分发挥“青神县退役军人军创企业协会”作用,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探索高职扩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机制,创新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方式,用好“就业直通车”、组织专场招聘会,提高就业率。
(五)深化关爱帮扶“暖心工程”。用好“关爱帮扶基金”,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及家庭生活、医疗、住房、就学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深化退役军人“生日送祝福、亡故送慰问”活动。
(六)深化矛盾化解“稳定工程”。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士兵退役工作条例》等法律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青神县退役军人矛盾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退役军人战友会召集人”作用,定期组织召开稳定研判会,做到情报信息畅通。建立“双包联”制度,守好稳定基本盘,确保零到省进京。
(七)深化强基固本“壮体工程”。推进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按要求开好“两个领导小组”会议,积极调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退役军人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八)深化干部队伍“提能工程”。深入开展“两新三大”暨“干部作风整治年”活动,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青神县退役军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部门人员情况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2人。现有在职人员16人(其中公务员5人,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2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8人。
四、2024年收支预算
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24年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493605.1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243605.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0000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8493605.10元,基本支出3003455.1元(其中:人员支出2503322.06元),项目支出15490150元。
下一条: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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