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十、名词解释
附件
青神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审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县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
(二)2019年重点工作: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国家审计署、审计厅及市审计局安排项目进行审计;对县本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乡镇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乡镇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对村(社区)两委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结算和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对全县乡镇和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等。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审计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3人,机关工勤编制2人。现有在职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6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8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27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9年青神县审计局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818671.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8671.2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4818671.2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7614.0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679.9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977.81元,住房保障支出204399.36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审计局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381401.8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减少“金审”工程运行经费、培训费。
青神县审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328671.20元,用于保障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490000.00元,用于保障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7614.06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及审计人员培训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679.97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以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36977.81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4399.36元,用于审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青神县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8671.2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0451.5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18219.6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青神县审计局2019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青神县审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19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2019年,县审计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8219.66元。
2019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375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信息化建设运行及维护和委托审计费等。
本部门2018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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