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收支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青神县审计局职能简介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地方政府财政经济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级有关部门、乡镇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内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抓好项目谋划,高质量实施一批审计项目,发挥好审计在促进青神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权力运行、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继续开展审计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三年行动,坚持以优秀审计项目标准为导向,深化审计项目质量全过程控制,不断规范审计业务程序,抓好审计成果运用,提升审计服务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三是常态化抓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深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等“六方责任”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研究和吸纳审计建议。对整改落实不到位、效果差的通过提醒敦促、专项督查、约谈等方式开展督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审计局经编委核定,编制数27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参公编制8名,事业编制10名(含高层次人才专用编3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人员26人(其中公务员7人,参公人员8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1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36人。青神县审计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和审计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01.0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7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调整,基本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
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70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05万元,占68.6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0万元,占31.38%。
(二)支出预算
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支出预算70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35万元,项目支出229.7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01.0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7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经费调整,基本收入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2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50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4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05万元,比2023年增加11.7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基本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50万元,占53.4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3.03万元,占6.14%;卫生健康支出29.61万元,占4.22%;城乡社区支出220万元,占31.38%;住房保障支出33.90万元,占4.84%。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64.8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管理(项)2万元,主要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宣传法制建设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2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9.5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0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1.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7.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电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220万元,支出220万元,主要为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审计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青神县审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4.8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0.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财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2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碎纸机等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青神县审计局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4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培训费: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保障局机关预算培训正常开展,参与培训人员数量达到预期数量,受惠群体满意度达到100%;
2.审计专项经费:完成县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任务,保障单位临聘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保障单位办公正常运行;
3.委托审计费(含购买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任务,保障各项项目顺利按计划推进,满意度达100%。
4.依法治县专项经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法制工作,受惠群众满意度达100%。
5.党建工作经费(含党员教育培训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受惠群众满意度达100%。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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