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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08月24日  来源:县食药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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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乡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负责全县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主要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的监管和综合执法。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84.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81.15万元,经费补助2.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84.1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2万元,医疗卫生6.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项目经费44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食品药品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06.73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4万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206.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44万元,包括:党建工作经费3.1万元,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抽检费10万元,网络运行及维护费2万元,食品药品办证工作经费2万元,快检车及设备配套费26.9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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