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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5年09月09日  作者:夏月新  来源:南城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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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015年,南城镇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镇党委“153”工作思路,主动适应新常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努力朝着“政治上风清气正,发展上风生水起,稳定上风平浪静”的“三风”南城目标不断前进。一是抓好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工作,打造全市幸福美丽新村典范“水竹·怡庄”。实现工业提质增效,积极帮助企业主动应对市场挑战,提升内部管理,增强企业整体活力。加快发展旅游经济,以“打造全省特色产业、建设国际竹编艺术城”为总目标,全力做好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筹备工作。二是突出民生改善,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我镇的民生工程任务,深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抓好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校区建设、安置房建设,完成青衣南陵公墓建设,并争取上级支持,加大教育和医疗卫生经费投入。三是创新社会治理,建设生态文明乡村。完成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全面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村民自治试点,规范国土建房管理,丰富群众文化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强化政府服务能力,提高科学执政水平,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诚信、廉洁政府。

二、部门概况

南城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南城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476.8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6.8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6.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08.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35万元,医疗卫生1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8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62.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17万元,教育支出3.8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南城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南城镇人民政府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南城镇人民政府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用于乡镇规委会、食品安全、征兵、团委等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义务兵优待、农村五保供养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教育支出,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退休人员发放退休工资支出。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工资等基本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城乡环境建设支出。

(八)农林水事务支出,用于政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发放工资奖金、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竹博园建设租地经费、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化解乡镇债务、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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