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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西龙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日期:2017年03月20日  作者:西龙镇人民政府  来源:西龙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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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西龙镇人民政府属国家政府机关,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转型升级,工业经济稳中求进。坚持工业化带动战略,全力打造西大门工业强镇。重点抓好“西龙生科竹纤维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协助转型升级,累计投入3亿元进行技改升级,打造了12万吨生物质竹纤维全价利用示范基地。

2、项目为先,城镇化进程显著提升。坚持以“龙凤新区为中心、打造县城副中心”为目标,利用成绵乐高铁、锦绣大道、重点镇建设机遇,全面提升城镇品质。

3、积极探索,推进新农村建设。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打造都市近郊集观光生态农业特色产业为着力点,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进一步优化、壮大现代农业的规模,全面促进新农村建设新发展。

4、文旅结合,旅游业态规模初现。以红色西山为中心,充分发掘和发扬红色文化,做大红色旅游品牌,打造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面完成红色西山纪念景区一期工程纪念广场建设

5、和谐有序,依法治镇稳步推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推行“网格化”和村庄社区化管理模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行大接访制度,加大信访积案化解,一批焦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得到妥善处理和化解,加大重点时期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西龙镇人民政府现有在职人员48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20人,行政机关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4人,临聘人员2人。以上共计54人。

三、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的要求,2017年青神县西龙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952232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912232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00000.0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9522327.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68645.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792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198.00元,节能环保支出37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635600.00元,农林水支出2793151.00元,交通运输支出4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339805.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西龙镇人民政府2017年预算收支较2016年增加767307.00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西龙镇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4194458.00元,是用于保障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327869.00元,是用于政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4368645.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717928.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198.00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37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河道等环保护治理方面的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635600.00元。主要用于保洁人员工资,城乡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2793151.00元。主要是用于高校到村任职毕业生、村、社区干部工资和福利补助等基本支出;村级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化解政府性债务等支出、农村综合等改革等项目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339805.00元,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西龙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02167.00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7年,西龙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0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六、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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