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属国家政府机关,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的建设、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今年要突出抓好的九项重点工作:
1.实施种养循环园区项目,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特色示范区。
2.实施东坡文化旅游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岷江文旅融合示范带建设。
3.全面推进天眉乐高速(瑞峰段)建设。
4.实施竹木产业示范基地项目,高质量发展竹产业。
5.实施瑞峰农贸市场项目,改善场镇整体环境。
6.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创建美丽眉山·宜居乡村。
7.实施瑞峰镇集体经济发展倍增行动。
8.实施瑞峰镇“廉洁地图”项目。
9.实施瑞峰镇“东坡宋韵·竹里萤光”生态文化旅游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5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19人(含机关工勤1人)。现有在职人员46人,其中公务员26人,事业人员17人(机关工勤1人),三支一扶3人,退休人员17人,离休人员0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63人。另有聘用人员0人,遗属5人,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见预算公开表1)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入109.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47万元,农林水支出35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7万元。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为1307万元,比2022年收支总预算增加279.1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和各项保险支出的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96.39万元;根据工作安排,减少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高标准农田和五小水利维护费”、“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经费”等项目,增加了“乡村治理片长制工作补助”项目,但总的项目减少大于新增,项目支出减少了17.2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3年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预算总额为1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54万元,占91.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9.47万元,占8.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支出13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3万元,项目支出495.7万元。
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3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47万元,农林水支出35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7万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瑞峰镇2023年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279.13万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和各项保险支出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30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了279.1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的安排,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和各项保险支出的增加,增加基本支出296.39万元;减少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高标准农田和五小水利维护费”、“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经费”等项目,增加了“乡村治理片长制工作补助”项目,总的项目减少大于新增,项目支出减少了17.2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9.4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47万元,农林水支出354.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7.54万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了219.6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的安排,基础绩效奖纳入年初预算和各项保险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6.77万元,占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05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51.52万元,占4%;农林水支出354.73万元,占30%;住房保障支出75.47万元,占6%。(见预算公开表2)
基本支出811.3万元,用于保障瑞峰镇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见预算公开表2-1)
项目支出495.7万元,用于保障瑞峰镇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见预算公开表2-1)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见预算公开表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7.62万元,主要用于瑞峰镇人大事务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06.15万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瑞峰镇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开支的办公经费和其他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7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开展的相关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07万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4.4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养老保险。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0.89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工作经费开支。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机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如职业年金等。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89万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63万元,主要用于瑞峰镇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49.78万元,主要用于瑞峰镇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开展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3.9万元,用于瑞峰镇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五险。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30.24万元,用于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9万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等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50.23万元,主要村(社区)四职干部养老保险、基本报酬、目标绩效、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1.57万元,主要村(社区)网格员补助经费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5.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见预算公开表3-1)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5.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6.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4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瑞峰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瑞峰镇人民政府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28万元(见批复表3—1中商品和服务支出总计),比2022年增加24.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较多日常运行经费使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瑞峰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公车运行及维护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公务轿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镇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森林防火经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排查安全隐患,保障辖区森林防灭火安全稳定;
2、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打造党建工作亮点,保障基层党建工作顺利推进;
3、基层公共服务运行费:保障辖区3村1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顺利开展;
4、退役军人服务站保障经费:保障全镇退役军人工作的有序开展;
5、应急机动经费:保障辖区应急机动工作的顺利推进;
6、乡镇人大事务经费:全面保障全镇人大事务工作顺利推进;
7、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保障辖区内驻村工作队的工作顺利开展。
8、乡村振兴经费:全面保障辖区乡村振兴工作顺利推进。
9、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全面提高辖区环境卫生,保障各村、社区环境整治顺利推进。
10、社会治理经费:全面保障各村、社区扫黑除恶工作顺利推进,依法对辖区重点人员进行稳控。
11、网格员补助经费:全面保障辖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乡镇武装部专项经费:保障乡镇武装部工作顺利开展。
13、龙舟文化广场租金:传统龙舟文化传承,保障村民土地租金及时发放到位。
14.场镇污水管网巡查和维护费用:用于场镇污水管网和维护费用,确保场镇污水管网运行稳定。
1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确保瑞峰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稳定。
16.三支一扶大学生五险:保障三支一扶五险的购买。
17.村(社区)干部目标绩效报酬:用于支付村(社区)干部的目标绩效。
18.村(社区)干部四职干部养老保险:保障村(社区)干部的养老保险支付。
19.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村(社区)干部每月基本报酬的发放。
20.纪检专项经费:保障纪检工作顺利开展。
21.安全经费:保障辖区内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22.乡村治理片长制工作补助:保障片长工作补助顺利发放。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5.以及单位认为其他需要解释的专业词汇。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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