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
1、依托场镇建设,全面启动新农村综合体一期工程建设。
2、继续协助做好岷江汉阳航电工程建设,确保本辖区内安全、稳定。
3、坚持以农为主、统筹城乡,完成创新“四种模式”,加快“四个转变”工作目标。
4、加大对上争取力度。
5、完成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并保证验收完成,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
6、创建省级生态乡镇。
7、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争创一次以上“十佳场镇”。
8、坚持“三三制”调解制度,继续保持“三无”乡镇称号。
9、以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坚持”、县委“十项规定”为契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现有在职人员20人(其中:公务员15人,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11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31人。另有遗嘱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839808.36元,全部为经费拨款。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39808.36,其中:基本支出3918234.12元,项目支出921574.24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农林水事务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基本支出、乡镇规委会工作、乡镇团委专项工作、乡镇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征兵工作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农林水发展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主要用于交通运输维护支出。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八)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主要用于广播人员工资和奖金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