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3).根据乡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乡规民约,构建和谐的乡村社会等。
2、发展经济职能。(1).组织制定本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能。普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要求乡镇政府逐步淡化“统治型”、“官本位”的色彩,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4、基层建设职能。(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乡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乡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乡村社会文明新风;(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投资231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5%;非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4712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8%;对上争取100万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00%;减少贫困人口424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贫困户易地搬迁完成3户;双清工作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位列乡镇排位第2位;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按时间进度完成目标任务,12月底已全面完成缴费工作。
(二)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在小溪村首推创新储蓄式投资模式,股权量化“配型”精准扶贫。该模式被眉山日报刊登在第二版脱贫攻坚专栏;省脱贫攻坚第三方验收组对此模式给予高度评价。股权量化模式带动小溪村39户81名贫困群众从脱贫走向致富,以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作为基础,使得小溪村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富民大雅种植合作社。该笔资金储蓄式的投入确保了贫困户在合作社有稳定的收入,合作社既吸纳了技术能人又带动贫困群众一起脱贫致富,以集体智慧推进产业发展。在这笔资金的撬动下,目前小溪村完成了700亩杂柑园区基础建设和果树栽植。未来该合作社将争取成为省级种植合作社,种植园区规模将达到3000亩,依托产业基础,深化产业发展方向,通过更好、更新的经营模式将小溪村这片沃土产出更高“效益”,从而因地制宜,建成美丽新农村。
(三)创先争优抓项目
1.重大项目扎实推进。一是完成投资330万的一期项目,建成3000米污水管网、1500米雨水管道和1000米入户污水支管;投资180余万的二期项目已铺设人行道2200米、街道黑化200米,对街道进行绿化亮化等,正待竣工验收。二是全面开工建设全乡2016年农村公路新改扩建项目,新改扩建官西产业环线、罗青路、宝镜村村道、施家沟村村道共18公里。三是完成总投资1000余万元“五小水利”工程项目,完成总投资500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完成总投资300万元的节水灌溉工程项目,新建和改造提灌站35处,沟渠防渗整治85公里,新建蓄水池66口,新建和整治山坪塘53口、石河埝28道;实施坡改梯300亩、道路硬化6500米。成功争取投资1200万元的土地整理项目,正在开展项目设计工作,基础设施显著改善。
2.特色产业转型升级。新增柜桉退改5000亩,新增柑橘种植2000亩,种植藤椒800亩。成立小溪富民大雅种植专业合作社,发起会员80户,注册资金180余万元,社员入股土地680余亩。成立西坝绿鎏春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发起会员66户,注册资金70万元,社员入股土地400亩。成功争取2016年财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资金60万,以股权量化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形式入股到合作社。同时,大力推进村社土地流转,在宝镜成功引进业主流转山林种植椪柑400亩,发展农旅观光产业;在小溪成功预流转山林1000亩,在龙泉规划岷江农旅园区1000亩,拟发展生态观光农业。
(四)尽心竭力抓民生
1.脱贫攻坚全面完成。建立较为完善的贫困户精准扶贫工作台账,分类落实扶贫政策。完成贫困户动态调整,清退不符合建卡条件的“四类人员”6户18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对152户192人贫困户纳入低保兜底,226户417人纳入医疗兜底;C级、D级危房改造108户,易地扶贫搬迁3户。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已于12月12日完成省上验收工作。
2.卫计政策深入推进。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和独生子女证的宣传和办理工作;完成两癌筛查,完成孕检56人;积极推进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结核病防治、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认真抓好全乡春防狂防工作,无狂犬病死亡病例发生,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血吸虫防治代表青神县通过省验收。
3.社保体系继续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1781人,医疗保险征缴任务全面完成;做好新农保缴费、小额人身保险赔付服务工作;粮食直补、农业保险等其它惠民政策全部按时落实到位,发放农业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66万。
4.社会民生稳步提升。及时兑现低保、五保、优抚对象资金,严格标准和程序,新增112人纳入低保,最大程度对困难群众实行临时救济和医疗救助;不断拓宽救助渠道,36名重病患者获得民政大病救助;重视老年工作,乡老协工作稳妥推进;完成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70人,资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215人。
5.安全稳定稳步强化。一是注重隐患排查整改。加强日常监管,新设安全警示标志150余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5次;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8次,整改8处,健全和完善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二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沙石场、建筑工地源头限载,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劝导”专项整治,打击查处违章行为11人次;开展消防专项隐患排查2次,排查隐患10处。三是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0起,处理信访案件5起,处理市长、县长信箱案件2件;实施信访稳定台账管理,成功化解疑难矛盾问题3件。
二、部门概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编制人数为2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5人、机关工勤2人、民师1人),退休人员13人,大学生村官2人、志愿者2人、网格员1人、临聘3人,在职和退休人员共计47人。另有遗属3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为756.9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56.94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为75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0万元,占53.15%;项目支出354.64万元,占46.85%。
收入及支出较2015年增加78.94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和项目量增大。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56.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44万元,增长11.56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94万元,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8.44万元,增长11.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76万元,占56.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2万元,占6.81%;医疗卫生支出14.69万元,占1.94%;节能环保支出5.29万元,占0.69%;城乡社区支出70.95万元,占10.03%;农林水支出165.08万元,占21.6%;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0.3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20.55万元,占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4.76万元,比2015年增长53.4%。主要包括了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和其他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62万元,比2015年增长22.3%。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和临聘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14.69万元,比2015年下降18.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5.29万元,比2015年下降90%。用于农村环保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70.95万元,比2015年增长92%。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165.08万元,比2015年下降18.4%。用于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对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补助和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比2015年增长50%。用于公路和运输安全等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比2015年下降93%。用于工业和信息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20.55万元,比2015年增长15.97%。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出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9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减少了接待事务。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1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下降3.27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使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0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42万元,比2015年增加81.82万元,增长3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9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附: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0日
上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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