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县财政局统计汇总,2024年青神县本级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共计965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下降3.11%:
一、因公出国(境)费。因公出国(境)费45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增长136.84%。增长原因为2013—2023年,我县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安排均为19万元。期间,我县严格实行出国经费年初预算总量控制制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在年初经费预算内。为提升我县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加强与国际组织、商会协会和华人华侨组织的经贸往来,全面服务保障对外交流合作等因公出访活动,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提高至45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108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下降13.6%。我县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和全县公务接待标准规定,严禁超标准接待。
三、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812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下降4.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12万元,较2023年年初预算下降7.25%;公务用车购置费300万元,同2023年年初预算持平。
附件:青神县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青神县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计 |
965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45 |
2、公务接待费 |
108 |
3、公务用车费 |
81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12 |
(2)公务用车购置 |
300 |
下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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