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宗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县民宗局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上一条:青神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政协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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