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委政法委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情况的说明

  
日期:2015年10月29日  来源:县委政法委  点击:[]
分享: 

 

县委政法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县委政法委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4年县委政法委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开支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8.38万元。公务接待支出8.38万元,主要用于迎接省、市半年、年度综治、维稳、信访、防邪工作督导检查接待费2.82万元;其他区县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接待费1.3万元;大调解工作接待费0.9万元;召开相关会议接待费3.36万元所发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县委政法委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共计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费5.46万元,截止2014年底,县委政法委车辆保有量为2辆,全年车均运行维护费支出2.73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应急处突、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防邪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医院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014年情况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委政法委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