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4年南城镇人民政府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6.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南城镇人民政府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驾驶员补贴等支出。
南城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5日
上一条:青神县白果乡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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