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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日期:2021年09月23日  作者:王聃  来源: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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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设定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依照《居民身份证法》、《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规定进行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

办理材料:

一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所需材料:公民持本人户口簿到身份证办理机关照相、采集指纹、申请办理,未成年人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监护人陪同并代为申请

二 居民身份证换领所需材料:公民持原身份证到身份证办理机关照相、采集指纹、申请办理

三 居民身份证补领领所需材料:公民持本人户口簿到身份证办理机关照相、采集指纹、申请办理

办事流程:

资料准备齐全,现场排号办理。

办理地点:

青神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窗口(城北路180号)

办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领取

联系电话:

02838816339

收费标准:

身份证首次申领:免费、身份证到期换领:20元、身份证损坏换领:40元、身份证丢失补领:40元

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川价发(2005)29号

备注说明:

所提供材料,均需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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