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青竹街道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和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规定要求,现将我县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通告如下(名单附后)。
各责任人要严守防汛纪律,保证汛期24小时通讯(联系电话)畅通,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存在问题的解决,确保全县防汛抗旱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通告。
附件:1.青神县大江大河(含重要支流及住人河心洲坝)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2.青神县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3.青神县大中型水库水电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4.青神县涉水涉河重点在建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
5.青神县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6.青神县重点城镇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7.青神县2020年重点山洪灾害危险区防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青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4月24日
上一条:青神县水利局关于胡刚在青神县滨江新区存在非法转运砂石案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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