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神县中职校运动场建设工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7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5年4月1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
1 |
青神县中职校运动场建设工程 |
四川省青神中等职业学校内 |
四川省青神中等职业学校 |
1、新建塑胶运动场约9250平方米,及配套管网等附属工程 |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特技滑水队等入驻岷江青神段水域训练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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