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神县初级中学校综合楼及校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5日-2014年12月1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联系人:廖先生
传 真:028-38816556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1月25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
1 |
综合楼及校门建设项目 |
青神县青城镇育才巷15号 |
青神县初级中学校 |
新建综合楼3300m2,校门一座、门卫室40m2,校园地面硬化8500m2,下水道改造300m,文化墙2500m2,文化台12座、电网改造等。 |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废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排污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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