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23号)、《关于开展全省红十字会改革工作书面督查的通知》(川委厅督〔2021〕125号)精神,省、市红十字会改革工作推进会要求及青机编〔2021〕23 号文件精神,青神县红十字会更名为青神县红十字会机关,青神县红十字会机关调整为县委领导下的独立群众团体,不再接受县卫健局代管。
目前,县红十字会机关机构调整已经完成,人员编制已划转到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青神县红十字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726C404690038)。原青神县红十字会财务曾独立核算,注销登记后如涉及到原青神县红十字会债权、债务事项由青神县红十字会机关承担。
特此公告
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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