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社区工作力量,有效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特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9人。
二、报名条件
(一)年龄: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户籍:具有青神县户籍或在青竹街道范围内有固定住所的非青神县户籍人员。
(四)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正常的社会服务工作。
(五)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会操作计算机和智能手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到处分,还未解除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青神县鸿化路南段118号(青神县民政局)
联系人:宋美进 028-35088387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提供个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遗失请到学校开具证明并加盖鲜章)、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2021年青神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1)。
(二)资格审查。由青神县民政局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占5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试卷测试,满分100分。加分:《社会工作者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社会工作者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社会工作师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最高加5分。
2.面试:笔试成绩公示后,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查与招聘岗位业务知识、工作能力、问题处理等方面相关内容。
综合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排名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者,学历高排名优先。因笔试缺考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1.5倍的,该岗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四)统一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组织入围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者,可按择优的原则进行递补。
(五)公示。最终确认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名单将在青神县城区范围内公示7天。
(六)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相关待遇
社区专职工作者为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聘用者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险、失业险和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按比例承担。
青神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待遇由基础报酬、级别报酬、绩效报酬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报酬按照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正职的0.8倍确定;级别报酬以基础报酬为基数,岗位级别每增加1级,每月级别报酬增加基础报酬的0.05倍(岗位等级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绩效报酬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差异化兑现。
五、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职责
1.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带头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执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做好社区各项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
3.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取得社区自治组织的支持,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志愿者、社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4.统筹所在社区社会工作,深入调查分析社区问题、居民需求和潜在资源,负责设计和指导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最大程度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
5.将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技巧融入到社区治理的各领域、各环节,提升社区服务管理能力水平。
6.负责所在社区的志愿者服务队伍管理、培训,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并指导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7.负责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协助社区“两委”做好居民自治、居务公开、妇女工作、残疾人工作、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工作。
8.经常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悉掌握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9.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社区负责人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开展工作。
10.认真完成应当协助政府部门完成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其他
1.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3.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青神县民政局政务公开专栏(/bm/mzj/xxgk/gsgg.htm)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4.对公示后放弃的人员,将记入社区专职工作者录用考试诚信库,3年内不得报考青神县社区专职工作者。
5.本次招录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笔试和面试)。体检费需自费。
6.青神县民政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青神县民政局无关。
7.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8.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神县民政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和解释。咨询电话:028—35088387 监督电话:028—35088393。
青神县民政局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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