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关于青神县青龙水库服务站青神县青龙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眉市环建青〔2023〕7号

  
日期:2023年05月30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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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青龙水库服务站:

你单位报送的《青神县青龙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高台镇河坝子社区建设,本项目为青龙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后原有功能不变。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559.46万元,(1)大坝:在冲砂管下游新建2套DN800电动蝶阀(1套检修阀、1套工作阀),大坝下游新建消力池及排水沟206m;(2)拆除重建溢洪道泄洪闸;(3)对启闭机室进行加高,并增设检修闸门;(4)对交通桥进行重建;(5)附属工程整治:管理房屋顶防水处理、新建坝体至交通桥边坡、溢洪道右岸涉及到2根电线杆移栽和增加渗流观测设施1套。。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运营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耕地施肥。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粉尘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应保持湿润,定期对施工路面及时洒水,以抑制扬尘飞散。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施工;加强设备保养,汽车进出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弃土石方均进行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至环卫部门处理。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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