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农用地膜回收处置服务主体询价比选公告

  
日期:2024年03月21日  来源: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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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青神县2024年农用地膜回收处置服务主体询价比选项目进行询价,本次采购将按照符合相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服务主体。

一、项目名称:青神县2024年农用地膜回收处置服务主体询价比选项目。

二、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

三、采购机构: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五、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青神县一环路南段101号,联系人:陈艇,联系电话:028-38811974。

六、服务清单及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1

农用地膜回收处置

50吨(最终数量以实际产生为准)

服务主体对县域内种植户和乡镇(街道)回收暂存点的废旧农用地膜(农用地膜标准为0.01mm,不得高于0.02mm)进行清运回收,运输至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做资源化再利用或无害化处置。在青神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开展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七、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服务期限为一年。

八、报价:最高限价:2200元/吨,总金额:11万元(大写:拾壹万元整)。本次项目报价包括回收清运、处置、宣传、税费等各项费用,为一次性报价。

九、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原件);2、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二)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17:00前。

(三)报名地址:青神县农业农村局2号楼2-2办公室。

十、报价人相关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递交报价书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上午10:00。

(三)递交报价文件及必选地点:青神县农业农村局第三会议室。

十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即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供应商一次性报价,选取最低报价成交;如果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八、报价文件须含以下材料:

报价资料中除了报价资料外,还需要提供有关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说明:服务主体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密封,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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