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李林坤检察长所作的《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上一条:关于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下一条:关于青神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计划的决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