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5月启动青神县县级法治示范创建以来,经过单位主动申报、自查整改、组织验收等程序,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同意,对验收合格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命名。
一、县级依法治理示范村(社区):青城镇花园社区;
二、县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青神县西龙学校;
三、县级学法守法示范宗教场所:玉佛寺;
四、县级诚信守法企业:德恩机械;
五、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县环保局、县扶贫移民局。
青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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