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我办将对5家事业单位法人(具体名单附后)2017年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事业单位法人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向青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投诉举报:
1.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涉及被投诉、诉讼的情况;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涉及违纪、违规的情况;
3.事业单位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情况;
4.事业单位有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5.有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6.其他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
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28)38862338;
邮箱:1169961623@qq.com;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青城镇青衣大道298号
附件: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单位
中共青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附件:
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单位
1.青神县红十字会
2.青神县农产品监督检验检测站
3.青神县河道管理站(青神县河长制办公室)
4.青神县砂石资源开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5.青神县土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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