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气象局08月07日08时54分对08月05日10时30分发布的[2018]48号高温橙色预警信号进行第2次确认:
我局08月05日10时30分发布的[2018]48号高温橙色预警信号继续有效。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防御高温工作;
2.注意防火,保障电力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预防流行疫情;
3.高温环境下作业和需要长时间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午后高温时段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4.特别注意老弱病幼人群的防暑降温。
上一条:青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8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