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召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方案听证会的公告(一)

  
日期:2018年10月23日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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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川发改价格〔2014〕726号)等相关规定,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于近期召开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确定我县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方案。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其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本次听证会拟设21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消费者10人,经营者2名,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1名,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党代表和相关领域专家各1名,县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共4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在青神县范围内公开征集。有意参加者可于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至10月31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报名(地址:青神县大北街64号,联系电话:38811748)。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名单。逾期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0名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社区推荐补足差额。

2、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参加人由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推荐。

3、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党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和政府相关部门参加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函聘请。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及其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有意来旁听此次听证会的可于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至10月31日(星期三)(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报名(地址:青神县大北街64号,联系电话:38811748)。报名结束后,将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旁听人员名单。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不得进行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旁听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

(四)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邀请《眉山日报》(青神版)、掌上青神各1名记者参加此次听证会。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青神县常住居民;

(三)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口头表达能力;

(四)热心公益,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反映广大居民合理意见,且能准时出席听证会;

(五)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

四、听证会时间、地点

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23日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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