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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青神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青府办函〔2019〕8号

  
日期:2019年04月15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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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全县2019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247号)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有关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青神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各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县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协调解决大清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彭志军  县政府党组成员

副组长:王  超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长金  县发改局局长

成  员:杨  林  县财政局副局长

        徐海涛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杨  锐  县审计局总审计师

        郑  军  县统计局总统计师

        宋振兴  县以工代赈办主任

        毛  勇  农发行青神县支行副行长

        陶永鸿  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  艳  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以工代赈办主任宋振兴担任。协调小组下设帐务查核组和实物查核组,具体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指派,负责大清查中各项具体查核工作,并向协调小组报告查核结果,完成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小组完成此次大清查任务后自行撤消。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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