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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府办函〔2018〕5号

  
日期:2018年01月15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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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我县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川民发〔2017〕149号)《眉山市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眉府办函〔2017〕156号),结合青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政府主导,多元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由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新机制,统筹政策,整合资源,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广覆盖、均等化、可持续发展。大力培育和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主体。

(二)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强化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整合部门资源,打造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发展机构养老服务,通过公建民营、合作经营、购买服务等,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三)紧扣需求,增加供给。坚持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关注农村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逐步实现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全覆盖。拓展养老服务内涵,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康复、养生、教育、文化、家政、保险、旅游等服务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探索符合青神农村实际、适应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新路子,在黑龙镇场镇社区、龙女村和汉阳镇所有村(社区)开展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实施“一二三四”(即一套标准、两种模式、三个保障、四个转变)工程,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服务网络平台,培育发展服务主体,丰富服务内容形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2018年,完成2个乡镇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到2020年,基本建成无偿与有偿服务相互补充,线上与线下相融合,托底与普惠相互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农村老年人“生活有照料、生病有看护、纠纷有调解、精神有慰藉”,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三、具体任务

(一)执行“一套标准”。在全县敬老院贯彻实施《眉山市农村敬老院服务标准》,完善硬件设施改造、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执行服务标准;开展敬老院标准化建设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护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建立敬老院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将标准运行情况纳入农村养老目标考核。

(二)推广“两种模式”。

1.农村区域性养老“四个三”模式。

(1)成立三级领导机构。县民政局成立农村养老试点指导中心,由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指导中心主任;乡镇成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民政办主任及敬老院院长担任副主任;村(居)委会成立区域性养老服务分中心,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主任,村老协会长担任副主任。

(2)建立三级活动阵地。一是依托乡镇敬老院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统筹使用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在满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通过增设代养间、活动室、康复室、医疗室等功能室,完善消防、食品安全等安全措施,添置电视、音响、健身器材等娱乐设施,吸引社会老人入住,将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支持中心。二是依托村级活动阵地建立养老服务分中心。以村或片区为单位合理布局,充分整合和利用农村闲散资源,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村级活动中心、幸福院等建成农村老年人聚会交流、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的活动场所,打造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三是依托老年人集中活动区建立养老服务点。充分利用商店、农家大院等场所,完善老年人活动设施,将养老服务延伸到村民小组、到农户,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

(3)组建三支服务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社工专业人才、签约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建立专业养老服务队;通过培训留守妇女、低龄老人养老服务技能,建立互助养老服务队;通过整合县卫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精神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老龄办等单位及社会爱心企业志愿者,引入“互联网+”媒介线上招募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服务队。

(4)提供三种服务。对农村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开展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定期为老人提供“个性服务”;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分中心可设定每月1天为“老年人集中活动日”,组织服务队为老年人提供集中服务;充分利用12349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帮助老人网上挂号就医、网上购物及销售,打造集定位查询、联系呼叫、应急救援、服务调度、信息咨询、时间银行管理、运营监管、投诉办理、养老档案动态管理等服务为一体的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供信息化服务。

2.机构养老“五化联动”模式。

(1)供养对象精准化。根据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眉市民发〔2017〕6号)精神,对特困人员进行认定,并委托第三方医疗机构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分别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及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2)供养设施标准化。供养机构要完善“三室一厅一房”(即老人寝室、活动室、储物室、餐厅、厨房)。老人寝室配备床、衣柜、床头柜、电视、鞋柜、呼叫器、书桌等;活动室配备棋牌娱乐设施、文体娱乐设施、音响、电视等;储物室配备储物架、储物柜、储物箱等;餐厅配备餐桌、凳子、消毒柜、碗柜等;厨房配备留样冰箱、冰柜、刀具柜及其他厨房设施。“医养融合”供养机构增设康复室、医疗室,并配备相应的康复器材及基本医疗设施。

(3)管理制度规范化。供养机构要建立生活照料、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物资管理、岗位职责、医疗服务、学习培训、安全管理等常用工作制度。

(4)人员配备专业化。工作人员与完全自理、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配比分别达到1:10、1:6、1:3。制定实施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定期组织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标准化服务管理、生活照料护理等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5)护理服务亲情化。在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

每日开展卫生清扫、老年操、听广播、种养殖劳动、学习、谈心陪伴、棋牌娱乐等日常活动;每月开展微心愿、集体生日宴、文艺演出、“一对一”帮扶服务等集中活动,丰富供养人员精神生活。

(三)落实“三个保障”。

1.组织机构保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县民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逐级报告制度,试点乡镇每月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县民政局梳理汇总后,分别报市民政局和县人民政府。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县政府督查室会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查试点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人员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增设公益性岗位方式,增加中心、分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运营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设施,鼓励成立为老服务社会团体,支持老年协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大力发展培育社工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护理人员技能培训,县民政局每年组织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人员开展1—2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

3.经费保障。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按规定范围使用,县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养老政府购买及中心、分中心运行。将50%以上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养老慈善基金,通过社会捐赠、企业支持等多方筹集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养老。支持养老机构创收,鼓励民间资本融入。

(四)实现“四个转变”。

1.在发展定位上从农村养老机构向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变。将农村敬老院更名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求开展社会代养服务;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村活动中心打造成农村养老服务平台。

2.在运营管理上从公建公营向公建民营转变。积极引进企业、社会组织运营农村养老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养老联合体”,通过合作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民营公助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养老事业。

3.在服务对象上从农村特困人员向覆盖农村所有老年人转变。对农村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可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对有意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可实施养老机构代养服务,对其他老年人可提供活动场所开展集中服务。

4.在服务方式上从单一的生活照料服务向多样化、多层次方向转变。开展社会代养、居家养老、集中养老、邻里互助养老等服务,积极构建“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机构养老”的“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

四、探索“三个重点”

(一)依托养老社会组织打造一支稳定的养老服务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增设公益性岗位,由专业养老服务公司招聘并培训村(社区)内的留守妇女、低龄老人、大龄下岗女职工以家庭养护员的身份进入生活有困难的孤老家庭,照顾老人的日常生活起居,以“家庭养老院”的形式帮助老人度过健康安乐的晚年。

(二)依托日间照料中心打造村(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以村(社区)为单位,对现有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进行适老化改造,将其打造成农村养老服务二级阵地、村(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聚会交流、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服务。日间照料中心定期组织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制定“一个场所一套方案”,做到硬件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作用发挥充分。

(三)探索文化养老模式。依托汉阳镇得天独厚的古镇文化优势,打造弘扬文化与发展产业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提升农村老年人的幸福感。一是将文化养老与完善文化设施建设相结合。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的文化投资体系,逐步完善文化设施,打造古镇敬老孝老尊老文化长廊。二是“文化养老”与旅游休闲产业相结合。挖掘汉阳镇风土人情、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全力打响古镇文化特色品牌,塑造青神文化养老新形象。同时通过旅行社、网络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外地老年人来我县文化养老旅游度假,拓展旅行养老市场。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 年 10月—2018年1 月)。对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三类服务对象基本情况及服务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分类建立服务对象信息库;对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的硬件设施开展摸底调查,列出硬件设施需求清单。收集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制定本地区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召开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动员部署会。

(二)分步实施阶段(2018 年 2—12 月)。汉阳镇、黑龙镇2个试点乡镇,结合实际,深入实施“一二三四”工程,2018年6月底前形成各自特色和亮点。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8 年 7—12 月)。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农村养老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1.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解表

3.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琳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郝乾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徐  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林  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郑春艳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杨长金 县发改局局长

       吴  翔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建林 县住建局局长

       彭章勤 县财政局局长

       杨  宏 县教体局局长

       刘勇义 县安监局局长

       苏绍云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汪品元 县民政局局长

       徐炳全 县人社局局长

       涂兵奎 县司法局局长

       张  苗 县卫计局局长

       徐洪刚 县文广新局负责人

       徐  静 团县委书记

       王  军 县妇联主席

       王  超 县扶贫移民局局长

       周  毅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郑学敏 县老龄办主任

       费永军 县残联副理事长(主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品元兼任,副主任由陈艳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附件2

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负责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农村养老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加强试点工作协调联络、督促考核、信息编报、经验推广。负责做好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规划、项目包装准备和资金争取。

县民政局

2

负责宣传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及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县委宣传部

3

负责会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查试点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县政府督查室

4

负责配合做好全县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对上资金争取和投资协调服务等工作。

县发改局

5

负责做好养老机构建设的用地保障。

县国土资源局

6

负责做好养老机构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审批工作。

县住建局

7

负责结合财政实际,逐步增加对农村养老投入,加强资金监管等工作。

县财政局

8

为老年人活动场所配备相关体育健身器材,指导老体协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

县教体局

9

负责指导试点区域养老机构安全工作。

县安监局

10

负责指导并办理试点区域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指导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11

负责开发试点区域养老机构公益性岗位。

县人社局

12

协调做好老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处各种涉老纠纷。

县司法局

13

试点区域养老机构在镇、村卫生院(站)指导下提供场地和医疗设备设施;镇、村卫生院(站)为试点养老机构提供老年人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协调各医疗单位落实农村老年人就医优待政策。

县卫计局

14

负责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文化活动器材;积极为老年人文化活动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每月组织1次文化下乡,丰富农村老人精神生活。

县文广新局

15

为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落实扶贫政策;相关扶贫政策项目向试点乡镇倾斜。

县扶贫移民局

16

负责指导试点区域养老机构消防设计及设备安装工作,在满足相关消防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出具消防审批意见。

县消防大队

17

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各部门每月开展1—2次服务活动。

县精神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老龄办

附件3

青神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试点点位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汉阳中心敬老院

一、基础改造

1.改造20个社会代养床位;

2.改造文化娱乐、康复保健、社会工作、理发室等功能室;

3.重新设置改造大门、门卫室及室外表演场所;

4.维修部分卫生间防水设施;

5.住宿区建1.2米墙裙;

6.结合汉阳风貌在院门外打造文化休闲设施,铺设青砖;

7.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8.增设部分室外健身器材。

二、提升改造

提升硬件设施(空调、托养床位、康复设备等)。

三、氛围营造

养老服务氛围营造(老年知识宣传、规范标牌标示、安全警示标语)。

特色:规范化开放式健康养老。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 县财政局 县文广新局 县住建局 县发改局

汉阳镇政府


2

汉阳镇新路村

一、基础改造

1.改造多功能活动室、书画室、理发室等;

2.增设室内外健身康复器材。

二、提升改造

1.对原来的厨卫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2.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三、氛围营造

标牌标示、文化墙、康养步道、老年康养知识宣传。

特色:互助式居家养老。

汉阳镇政府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 县文广新局 县财政局


3

汉阳镇上游村

一、提升改造

1.对原来的厨卫、书画、文体娱乐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2.邀请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建设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二、氛围营造

标牌标示、文化墙、老年康养知识宣传。

特色:标准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

汉阳镇政府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 县文广新局 县财政局


4

汉阳镇向阳村

一、提升改造

1.对原来的厨卫、书画、文体娱乐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2.邀请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建设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二、氛围营造

标牌标示、文化墙、老年康养知识宣传。

特色:标准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

汉阳镇政府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 县文广新局 县财政局


5

汉阳镇小三峡村

一、基础改造

1.改造多功能活动室、书画室、理发室等;

2.增设室内外健身康复器材;

3.新增休息室、老年超市等设备设施;

4.新建厨房、餐厅、文化娱乐等用房。

二、提升改造

1.对原来的卫生间进行提升改造;

2.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三、氛围营造

标牌标示、文化墙、老年康养知识宣传。

特色:互助式居家养老。

汉阳镇政府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 县文广新局 县财政局


6

黑龙镇龙女村、场镇社区

一、基础改造

1.改造多功能活动室、书画室、理发室等;

2.增设室内外健身康复器材。

3.新增休息室、老年超市等设备设施;

二、提升改造

1.对原来的厨卫设备进行提升改造;

2.邀请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培训,建设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三、氛围营造

标牌标示、文化墙、康养步道、老年康养知识宣传。

特色:标准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

黑龙镇政府

县民政局 县教体局 县文广新局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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