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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青神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2年10月31日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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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青神县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26日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

试点青神县实施方案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眉山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发〔2012〕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十二五”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围绕打造“省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大幅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能力,培育拥有知名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以技术创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全县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以达到科技资源优势明显、创新体系初步形成、科技创新氛围良好、县域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为目标实施技术创新试点工程。到2015年,努力实现“一个突破”、“四个改变”、“三个加快”、“两个增加”、“两个提高”,争创“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

(一)“一个突破”。即要在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上实现新突破。

(二)“四个改变”。即要改变科技创新人才不足、改变高新技术发展不快、改变科技创新体系不完善、改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的局面。

(三)“三个加快”。即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重点企业。 201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家,国家级创新型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家。加快科技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建立省级以上产学研创新联盟1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市级工程技术中心2家,夯实我县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基础。加快农业及农村科技创新步伐。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个,发展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8个,培育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3家,建成全县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示范区,主要动植物良种及种植、养殖技术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科技发展综合能力稳步提高

(四)“两个增加”。即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增加。一般工业企业研发经费不得低于当年销售收入的2%,科技型企业不低于3%,高新技术企业要达到6%以上。财政科技投入进一步增加。县本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原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 1.5 %以上。

(五)“两个提高”。即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明显提高。实现机械、竹编工艺、生物医药产业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运用率分别达到90%、95%、60%,农产品应用知识产权得到突破,地理标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开发和利用,全县专利商品产值占工业产品产值的比重不断增加。专利申请量年均增幅不低于15%;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科技综合实力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年均增幅不低于15%;申报国家、省各类重大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数增幅超过25%;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不少于120项;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力争建成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积极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依托青城机械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4家省级试点企业建设,推动全县重点科技型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制,加大研发投入,健全研发机构,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创新文化,实施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企业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节能降耗和环保减排等创新活动,促进技术成果转化。重点扶持2-4家骨干企业争取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骨干企业带动,形成地方优势和特色产业集群。通过实施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大力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成长性强、特色鲜明的科技型企业。2015年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家,国家级创新型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4家。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年均增幅不低于15%。全县应用类技术成果转化率达60%,其中高新技术领域达80%。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青城机械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建为契机,促进我县企业研发中心的数量和比例大幅提高。立足县域优势,通过重点项目的突破,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15年,建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建立省级以上产学研创新联盟1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夯实我县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基础。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三)打造工业科技产业园区。探索园区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和招商引资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努力形成我县创新要素汇聚、自主创新活跃、知识产权环境优良的工业园区。一是以省级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眉山通用机械及传动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为平台,依托现有机械类企业资源优势,重点发展通用机械和传动件产业,以通用机械和传动件产业为发展中心,带动其它关联企业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做精做细,打造西南最大的通用机械和传动件产业化基地。二是进一步推进产业集群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做好技术平台建设工作,打造一批为产业集聚服务的公共技术中心、测试中心、研发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编制重点产业集群技术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和机械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形成以公益性公共服务平台为核心的体系化与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推进我县通用机械及传动件技术档次的提升和区域发展水平的提高,使之成为我县抢占新一轮经济科技制高点的重要示范区域以及打造机械产业之都,提升全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重要平台。

(牵头单位: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新模式,服务特色农业发展。积极发展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农业科技示范园等新型农科服务组织,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主要通过创建“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建立科技示范网络,推进科技人才、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紧紧围绕安全、生态、节能减排等领域设立“民生科技”专项,逐步形成符合我县县情的科技服务民生创新体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到2015年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个,发展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8个,培育科技型农业龙头企业3家,建成全县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示范区,主要动植物良种及种植、养殖技术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不少于120项。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五)推进产学研合作。以重点机械企业为依托,以知识产权为纽带,加强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和完善产学研合作新机制,在机械、医药、化工、农林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领域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行动,以科技项目为载体,引导推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深入基层服务企业;建立科技联络员制度,选派干部担任科技联络员,联系帮扶重点企业。鼓励行业协会等组织,围绕本行业开展技术创新,发挥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咨询服务等作用,为企业提供行业公共信息服务,整体推进行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六)健全创新服务体系。以组织网络化、管理企业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共享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促进科技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积极引导支持科技咨询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投融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发展。结合我县技术创新实际,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加强专利申请、保护和管理工作。建设和完善科技信息等基础条件平台,逐步建设科技馆、技术市场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实现科技服务的集群化、专业化、系统化、多元化,提高服务效率和能力。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国资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七)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针对全县的经济技术优势和特点,重点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产业化工程项目,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研发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新产品,实现节能减排、降耗低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到2015年,实施各级各类科技项目30个以上,申报23个科技项目,争取上级科技经费支持700万元,力争达到800万元。每年新推广科技成果3项以上,取得省级科技成果10项。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委农工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是切实发挥县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会议的协调作用,完善成员单位在知识产权工作上的横向配合机制;完善县、乡镇两级纵向配合机制,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经费投入和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设立专利资助金,对取得专利的企业和科技工作者进行奖励并作为产业化项目扶持对象。三是开展创新型企业专利、标准行活动,全县所有创新型企业均建立健全技术和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运用能力。到2015年,全县建立省级专利示范企业4家、市级专利示范企业5家,建设专业或行业专利数据库2个,专利申请量年均增幅不低于15%;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企业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5%。全县专利申请量力争突破300件,企业专利申请所占比例保持在40%以上。全县每年培育商标注册10件,在五年之内培育打造省著名商标2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知名商标10件。“十二五”期间力争有4—6家企业创省级名牌产品,在创国家级名牌产品上力争实现零的突破,全县规模企业绝大部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牵头单位:县科技局,配合单位: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

(九)加快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术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实施创新企业家培养、优秀中青年专家培养和高技术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建立以项目为平台的人才引进长效机制,不断吸引各类人才来青创业、创新,强化智力支撑。培养造就1-2名在全国有影响的专家、10名省级优秀专家、50名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高层人才、500名技术骨干、5000 名实用技能人才。构建人才投入、使用、培养、激励、信用、流动等机制,营造创新文化和环境,加强和完善科技人才的激励措施,形成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聚集和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为组长的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青神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试点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具体措施,落实相应责任,加强协调配合,有效开展试点工作。

(二)强化制度保障。

落实好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等各类增强技术创新能力的优惠政策。加强各类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各类鼓励技术创新政策落实好。加强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灵活高效的服务机制和激励机制,优化创新环境。

(三)强化经费保障。

1.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根据县本级财政支出实际,逐年提高县本级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即原科技三项经费)的投入额度。科技三项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 1.5 %以上。每年安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创新型企业奖励、科技人才与产业关键技术的引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本县科技创新和科技奖励评审活动等。

2.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及社会事业主管部门,要加快促进先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积极向国家、省、市争取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应用与转化项目资金,加大我县的科技投入。

3.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企业创新工程的支持,在信贷产品投放上向高科技、节能环保型企业倾斜。鼓励企业积极投入各类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广活动,重点扶持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各类企业应按照要求,保证科技创新投入,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和转化推广水平。

4.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加强对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资金的规范管理。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出台《青神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共同对建设项目的经费管理使用和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强化激励保障。

1. 支持技术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青神县委 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工业建设顶天立地机械之都的决定》(青委发〔2012〕1号)文件精神,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品牌发展和创新发展,对新创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驰名商标)的企业、获得发明专利且形成规模生产的企业、新创省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法人代表、有功人员及部门进行表彰奖励。

2.完善评价考核奖励措施。制定技术创新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创新型企业、创新平台的考核和评价。将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情况纳入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标以及科技进步县建设评价考核。科技、目标考核、督查部门要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强化政策的落实跟踪。加大对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形成全社会尊重自主创新、关心自主创新、支持自主创新、参与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附件: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青神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青神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名 单

组 长:胡国民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利清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燕强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副主 任(主持工作)

汪品元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志刚 县科技局局长

赵国平 县财政局局长

徐炳全 县人社局局长

范建忠 县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主任

何界君 县商务局局长

彭志军 县发改局局长

杨 宏 县教育局局长

宋文贤 县农工办主任

谢金明 县农业局局长

王盛祥 县林业局局长

何建琼 县工商局局长

邵永义 县文体影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徐炯林 县金融国资局局长

陈冬梅 县统计局局长

李 荣 县经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辛 劲 县质监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志学 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加快有线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化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县长(副县长)挂牌驻班政务服务中心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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