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今年进入汛期,因极端天气事件引发的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类次生灾害多发频发,防灾减灾工作形势严峻。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汛期防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压力,把责任和压力传递到最基层第一线,确保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到位,确保灾情险情发生后,信息快速传递、政令传达到位、应急处置迅速。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同志带班。要加强雨情、水情、地质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信息的报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求,认真、及时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坚持“边处置边报送、边核实边报送”原则,第一时间电话或书面报告基本情况,20分钟内向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8811472)和县政府应急办(电话:38818089)电话报告,40分钟内向县政府应急办书面报告。加强对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的抽查,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对因脱岗或不认真履行值班值守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格问责。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
各乡镇政府和县防汛办、水务、国土资源、气象、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坚持定期不定期会商机制,加强雨情、水情和地质灾害的预测分析,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降雨过程全天候测报,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要建立完善预警信息逐级传达和确认机制,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逐级传达到乡镇、村(社区)、组防灾责任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水利水库管理人员,传达到本区域内在建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充分发挥电话、广播、短信、互联网的作用,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努力做到覆盖到村、落实到人、防范到位。
三、加强排查,主动避险
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思想,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要聚集重点部位风险隐患的排查,突出山地或河谷地区的村镇、集市、学校、医院、旅游点、桥梁路段、施工现场等人群密集区,突出尾矿库、电站、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及时传递预警信息,督促责任单位加强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落实整治措施;对因客观原因难以在短期内完成整治的,要做好提前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严防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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