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青神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青神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快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平台建设使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特建立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县政府办主任担任召集人,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召集人。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信息服务中心、中国电信青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县级其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使用部门视情况需要确定参会部门。
二、议事内容
(一)学习贯彻省市县有关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文件;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研究确定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务。
(二)分析研究和通报平台建设使用推进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布置落实阶段性工作和重点目标任务。
(三)分析研究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和工作问题。
(四)研究有关报请县委、县政府审定的有关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的请示事项。
三、议事规则
(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授权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
(二)联席会议采取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三)县政府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主要是征求意见形成会议议题;会议通知的起草;议程及有关会议材料的准备和整理,并按程序报送召集人签发;会议有关会务工作;会议纪要的整理,经会议召集人或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或县长审签后印发;县政府督查室做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检查督促。
(四)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应当连同处理意见报送牵头单位汇总,经召集人审定后,列入会议议题。对事先未做申报而提交的事项,原则上不予安排列入会议议题。
(五)各参加会议的单位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和要求,落实参加会议的人员,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和会议发言,并将情况反馈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未经召集人同意,不得缺席。
(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落实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
(七)建立约谈问责机制。对平台建设使用推进工作滞后的部门由县政府办主任约谈,其中,被国家、省、市通报,问题严重的,报请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约谈。
(八)每次联席会议召开时,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及时通报平台建设使用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严重的,责成其在联席会议上作检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