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饶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青府人〔2021〕9号

  
日期:2021年09月29日  来源:县政府  点击:[]
分享: 


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十七届人民政府2021924131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饶  舜同志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翔同志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 1 年);

郑建波同志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 1 年)

  雨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莉同志为县竹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免去

 利同志县防震减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待遇);

 萍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杨传华同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万  臣同志县竹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换届待安排);

宋振兴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曾  怡同志县应急保障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  颖同志青竹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挂职)。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21929



上一条:关于兰晓东同志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常文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闭